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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阴清债分享债权转让的合法前提
时间:2024-06-15 点击:52次

江阴清债分享债权转让的合法前提


  债权转让,即债权人将其享有的债权转让他人,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:

  1.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,且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的内容。这是债权转让的基本前提。如果债权本身存在问题,如无效或已被撤销,那么债权转让也就无从谈起。

  2.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。并非所有债权都可以自由转让。

  (1)有些债权,如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、专为特定债权人利益而存在的债权以及不作为债权等,都是不得转让的。

  (2)如果合同中有特别约定禁止债权转让,或者法律规定某些债权不得转让,那么这些债权也不能进行转让。

  3.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,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。这意味着,债权转让必须是双方自愿的,并且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。

  4.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。债权人转让权利的,应当通知债务人。未经通知,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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